贸易公司和工厂办退税,到底谁拿到的退税更多?
结论:看似复杂,实则一样
只不过是外贸公司算起来简单很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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纯出口工厂 和 外贸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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假设:工厂和贸易公司 外销金额 都是10000RMB 退税率 16%
原材料成本:8000
工厂得到的退税是:8000 / 1.16*0.16 (不是最高可得退税额,因为成本固定,所以退税也固定下来了)
贸易公司去这家工厂采购(工厂加了2000)采购成本变成:10000
贸易公司可以拿到的退税是:10000/1.16*0.16
看似贸易公司多拿到了退税是吗??
天真啦!!!
工厂实际成本8000,销售价格10000,工厂缴纳了 2000/1.16*0.16 = 275.86 的税
在整个过程中。
工厂销售10000 成本8000 差额2000 退税1103.45
贸易公司销售10000 成本10000 差额0 退税1379.31
但是 ! 贸易公司要叫给工厂开票是有增值税的呀,工厂缴纳的275.86 还不是要交给国家?
你发现什么?
1:外贸公司退税 – 工厂开票增值税 = 工厂自己办的退税
1379.31 – 275.86 = 1103.45
然后你会发现:
2:工厂自营利润(含退税) = 工厂销售给外贸公司的差额利润 + 外贸公司利润(含退税)
所以,在整个过程中,原材料,外销价不变的情况下,总的退税是不会变的,不过是这部分钱在工厂还是在贸易公司的区别罢了。
当然 有很多人和我说我错了,工厂退税应该是按照 (订单金额 *汇率*退税率) 去计算的。
但是你们千万别忘记了一个条件:如果要按照这个退税额去退,你需要提供相应进项税的原材料增值税发票。
如果你按照报关10000去办退税,原材料发票的进项税金你得有1600,那么原材料发票你就要有11600,你才能全额把退税办下来。
按照这种情况的理解,就等于你这个订单,正好持平,加上退税一分钱不赚。
所以,实际,基本不会出现这种情况的。
也不排除各个订单之间进项相互移动,但是这也是没办法长久的,因为没有一家外贸工厂是不缺进项的。
你销售给外贸公司的进项也可以相互移动呀,让自己再这个订单降低交税金额,增加利润,但是其他订单又会缺进项,所以,都一样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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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内销业务的外贸工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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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:退的税不够内贸的增值税,那么先把退税抵掉之后再交不够部分的税。
2:退的税超过内贸的增值税,把抵扣完多余部分的退税再退下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