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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是进出口代理

目的港低报要渐渐的成为历史了么?

本来以为,海关数据联网,除了巴铁,其他国家都是不可能的,所以到底起运港和目的港数据完全不一致也是无所谓的。

但是最新的几个产地证政策真的整的整个人都不好了,让我感觉到了很不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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之前办理产地证没有什么超过一个月不能办理这种概念,和老师解释一下,基本上都是可以帮忙办出来,但是现在不行了。

据说是因为海关商检合并之后,有一部分公务员要下岗或者调整位置,弄的原来商检局产地证科人人自危?不会帮忙了,全部照章办事。

我问老师:有没有一个每个证书合理办理时间的详细说明?老师回答:官方前几年就发过,她也不知道哪有,你们谁有吗?可不可以发给我一个呢?

这也让我很无奈,最近有一份超过一个月的“中智原产地证证书”就不给办。

上海到智利的船期是45天,中间间隔了圣诞节,客户那边等到港之后在和我确认清关材料,也是可以理解的呀?

不知道怎么办,下周一去争取一下了。

之前有一份“中巴原产地证书”因为这个过期的原因最终真的没有办出来。我去商检局了,差点和科长骂起来,但是那次是因为准备的材料不充分。

这次我准备好了和客户邮件沟通的记录,一起船公司官网的航运记录。

看看能不能行把,但是我并不抱太大希望,谁能告诉我,如果我办不了这份中智,我该怎么办?办理一份CO么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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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关总署公告2016年第51号(关于优惠贸易协定项下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的公告)

海关总署公告2017年第67号(关于进一步推进优惠贸易协定货物申报无纸化)

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29号(关于中国—巴基斯坦自贸协定原产地电子联网有关事宜的公告)

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92号(关于中国—智利自由贸易协定原产地电子信息联网有关事宜的公告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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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面几个公告,最近经办不了“中巴”“中智”之后引起我的注意。

我问了一下进口部那边,他们是在“无纸化报关”之后就要求在报关的时候填写“原产地号码”并且要求上传“原产地证书电子版”原证书是放在报关行备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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按照政策,现在出口巴基斯坦,以及智利,我们出口的时候,报关要求填写“原产地证书号码”。

这个我问了我们公司操作,她在2019年1月1号之前,报关单的出口享惠情况一般都写“不确定”,这样就不会要求提供“原产地证书编号”了

现在这几个还没有遇到出口智利的情况,不知道你们有没有遇到过?

我觉得这点也不是特别难,因为原产地的证书号码,是可以提前锁定的,只要不提交,等出口之后有准确数据之后在办正本,那证书号,和报关的时候提交的证书号可以一致。

我的理解对不对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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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于题目的观点,我现在还是不是很确定。目前来说只是针对巴基斯坦和智利两个国家吧,毕竟其他国家还没“互通”任何数据。

2017年12月份:传言“中巴互通海关数据”
2018年4月份中国“关检合并”
2018年4月16日:中巴原产地证书电子联网有关事宜的公告
2018年12月10日 :中智原产地证书电子信息联网有关事宜的公告

看了一下时间节点,和当时的新闻,说的“海关互通”应该就是指“原产地证书电子联网”。

按照这个推断,这两个国家,换HS编码来申报,或者是低报什么的也基本上凉凉。

目前上线互通的只有“巴基斯坦”和“智利”两个国家。

我本来以为只有“巴铁”这种级别的盟友才能享受这种“互通”,现在看来以后互通的国家会越来越多,互通的是产地证数据,并非海关数据。

那么 假如报关单数据和产地证数据不一样的话,会出现什么问题呢?我不清楚,你们谁遇到过这种情况么?

目的港低报真的要渐渐的成为历史了么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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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觉得代办产地证,可能也要凉凉,在“关检”没有合并的时候,产地证调查,很多时候我们可以提供PS的报关单来进行搪塞,(因为海关商检是两个部门,相互之间没有领导关系)但是以后你就不行了。

他们内部一查就知道了。

前路茫然,不知道会不会像前几年卖商检一样,突然就把整个买卖产地证行业砍掉大半?不知道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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